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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四點五分,人資部來了通電話,約在會議室,密談。

一室冷凝,知情的不報,不知情的繼繼埋頭苦幹,始作俑者的老闆,落跑後,藏匿,不見蹤影。

三十分鐘內,該說明的說明,該聲明的聲明,該簽名的簽名,然後,散會。

接下來的時間叫做收拾殘局,但主角不只有自己,一旁多雙眼睛直直的盯著,直到懷裡的紙箱裝滿了私人物品,直到五點半一到,送客。 

是的,「送客」,從此以後,彼此不再是僱傭關係,一旦雙腳踏出了大門,再回首,即為過客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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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怎麼說呢?

前兩天還在抱怨她的好混領高薪,後兩天就看著她抱著紙箱從面前走過,是該欣慰老天終於開眼了呢?還是心寒老闆的果決不留餘地?

驚覺原來她是這樣的人後,老闆也沒有厲聲糾正,卻立刻轉身開104徵人,擺明沒有讓人有悔過的機會,只差沒指著她的鼻子說--妳可以滾蛋了!

走到今天這般難看,說她是自作自受罪有應得一點也不為過,但是,這樣的措手不及與絕決,還是讓人揑了把冷汗,不曉得哪天人資部的密談電話會播到我這邊來!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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